回到天方夜譚的世界

小叮噹有一則大長篇的故事,述及神奇法寶中有一雙可以進入童話故事的鞋子。靜宜穿上並迷失了在天方夜譚的故事裡,大雄等一班朋友立刻動身營救,但問題是時光機只可以回到歷史裡巴格達真實的世界,並不能夠進入天方夜譚中的神話世界。大雄等人在經歷過一段艱辛的旅程之後,終於能夠跨越現實與幻想的界線,並成功救出靜宜。故事貫穿了古、今及未來的時空背景,還帶一點傳說的神秘色彩。當然,那只是一個虛構的漫畫故事。

神話跟歷史是時常分不開的,哪裡都是一樣,連香港這個彈丸之地也有一堆怪力亂神,望夫石、許願樹、姻緣石、太平山上的石龜等等。從前的人對傳說深信不移,原因他們知識貧乏,對許多自然現象均未能作出解釋,唯有憑寄超自然的力量去尋求答案。所以古人為求風調雨順,都紛紛去求天后及龍母。現今科學倡明,我們都只當傳說是故事來聽,沒有人會認真地把終身幸福去寄託在一塊石頭上,因為科學把事實跟傳說劃清了界線,我們都深明事理,除非是那些相信祁福黨的『阿婆』。

昨日在報章上讀到一篇報導,某劫匪光顧了一間便利店,卻沒有覷觀店內的錢財及貴重物品,卻奪去了一批網上遊戲的積分咭。天,這是什麼世界?竟然為了一個網上的世界而去犯案?同類的新聞比比皆是,少年因為失去了一把網上遊戲的武器而跳樓、因討錢玩網上遊戲而跟家人大動干戈 …… 不幸地,我們都反撲歸真,回到了與幻想分隔模糊的天方夜譚國度裡,但虛構的世界是永遠成不了真實的,任他在遊戲中如何天下無敵、如何家財萬貫,也換不到一分一毫實質的報酬。去偷取網絡世界的績分,倒不如去偷一塊麵包來得實際,最終還為了延續遊戲裡男主角的生命而留下案底,他是一個多麼可笑及可悲的笨賊,跟那些被祁福黨騙財的『阿婆』一樣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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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G

我算得上是玩 RPG﹝角色扮演﹞的前輩,經驗可追溯至蘋果二代的時候。令我『處男下海』的一隻遊戲是 Bard’s Tale,乃有史以來第二部運用第一身迷宮型式表達的 RPG,記憶中頭一部是 Wizardry。第一身迷宮型式的遊戲從此自成一格,最有名的算是 Doom 系列。

年少時愛玩電腦遊戲,但近年則缺乏興趣,大概是唸研究院的時候太忙,空閒一刻值千金,花不起時間去打機。畢業後,私人時間多了,但畢竟遊戲桿丟下已久,心癮像印象模糊的舊情人一樣,再遇已經提不起興趣。近日悶得發荒,掏出錢包買了一盒《軒轅劍》第三集及第四集,98年出品,年紀大的人就是喜歡老物事,一來是貪平,二來是懷念。買一件陳年舊物,一面陶醉過去了的日子,一面幻想著可以留住時間,黯然神傷,愈來愈覺得自己像個獨居老人。

退隱了江湖多年以後重玩電腦遊戲,發覺 RPG 是一個變態的遊戲,只能總結一句:一個寂寞的人生活在一個寂寞的城市,主角永遠都是一個人跑來跑去,比起獨個兒遊上海更加無聊。雖然偶爾會遇上一些志同道合的伴侶,但都只是各自各的在走,他們鮮有交談。一對出生入死的朋友,從頭到尾的對話絕對可以用一雙手算出來,相逢彷如陌路人正是如此。

路上遇上的敵人,二話不說便打起來,置其死地後,還要奪去對手的盤纏,與其自欺欺人地自稱大俠,倒不如乾脆做一名強盜更適合。又例如在街上的路人也是怪怪的,向路人甲搭訕,他或許會說:『李大俠是位英雄。』再問下去,他也是一字不漏地重複著剛才的說話,我懷疑他其實是一隻貌似人類的鸚鵡。

隨時代進步,Online RPG 大行其道,遇上的人和事都比以前更真實,起碼路人甲不再是一句對白的角色,而是位於彩虹另一端有血有肉的一個人。因互聯網而相遇在虛構的國度裡,隨網上的緣份而在遊戲中秉燭夜遊。正因如此,虛擬世界跟現實世界的分界線漸漸變得模糊,某某為了網路遊戲內被洗劫了的盤纏而跳樓,某某糊里糊塗地愛上一個虛偽的他等等。

從前的 RPG 在輸了後可以從頭開始,打得不好便 Reset 一次,但現代的 RPG 卻複雜多了,遊戲可以 Reset,但泥腳深陷了的感情卻不能。新手在遊戲內往往是脆弱的一群,與其被人傷害,不如先學懂保護自己,練好武功後再去傷害別人,多爽快。在下有自知之明,所以絕足新派的 RPG,與其勞心傷神,不如謝絕凡塵,在家玩土氣的電腦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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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都是大孩子

中學時代已經愛玩複雜的角色扮演遊戲﹝RPG﹞遊戲,比現在的電腦遊戲要複雜得多,一下子去記廿多頁的魔法指令,LDGM、KKBM、LTSR等等,全用人手鍵入,從前讀書成績不好,大概是因為花了一部分的腦袋去記這堆無聊的指令。與 RPG 分庭抗禮的是冒險遊戲﹝Advanture﹞,需要輸入整句英語來控制遊戲中的主角,例如 climb the tree、look at that flower 或 pick up that knife等等,聽說最早期的冒險遊戲是沒有圖畫的,只有一段旁白,例如

You stand besides a running river. There is a big oak tree on your left. In front, you see a white house with smoke coming out from the chimney. The sun is shinning on the land which filled with red roses and you hear birds singing….

英語能力少一點也不成,聽說 RPG 跟冒險遊戲最大的分別是冒險遊戲的主角是不會隨遊戲的進度而提升能力的,也不會遇上怪獸,只會長時間地『跑來跑去』及八八卦卦地『周圍﹝目及﹞』,代表作有 King Quest 及 Leisure Suit Larry 等等。

認識偉十多年,是年少時『打機』的朋友,從前學生時代經常跑上我家玩蘋果電腦的遊戲。奇怪的是現時已經『仔細老婆嫩』的他依然『機』好未減,更奇怪的是偉夫人也是 game lover,兩夫婦如此投契,實屬生平難見,吵嘴時大可來一局《街頭霸王》去拼過你死我活。

從修讀研究院開始,對電子遊戲已經失了興趣,原因是半工讀關係,時間變得很寶貴,花不起每天數小時的打機時間。但自 MLS 畢業後,渴望尋回失去了多年的官能刺激,專程在港買了一部 PSOne 回美﹝那時候還在美國﹞,但玩不了多久,便變得興味索然,也許是長大了的關係,不自覺地跟年少時的玩意兒劃清界線。然而喜歡玩樂的性格卻依然未減,如今則希望擁有一輛小房車,為何?Well, Its just a toy。

昨日為同事 W 餞別,認識他不久,外表忠厚,其實是一個全天候玩的男人,由模型、電子遊戲、踢波、甚至高爾夫球都沾一手,看看他檯頭上那副五顏六色的中世紀武士手版模型,很難想像他其實已經到達了適婚年齡。其實每個男人都只是大孩子,這是一個恆久不變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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