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恨晚

在紐約唸大學的時候,曾經認識過一位很投契的朋友,但我忘了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不曉得他唸的是什麼科目,也無從計算我倆到底認識了多久。唯一肯定的,他是位留學生。印象中,他是朋友的朋友,但早忘了是誰的朋友。只記得那時候每天中午過後,在飯堂裡總會聚集一群說華語的朋友一起午膳及聊天,有的從香港來、有的來自中國、有的來自台灣,也有從馬來西亞及越南等南洋地區來的華僑子弟。

我就是在那種場合上跟他認識的,遇上時會點頭問好,但算不上深交。直至畢業後的一次聚會,朋友帶了他來,並託我聚會後開車送他回家去。一路上,我開著當時流行的周華健歌曲,踫巧他也是華健的粉絲,我們便跟著卡式帶一起唱,由布碌崙一直唱到皇后區。我們間中也談及許多話題,原來他也對越野汽車拉力賽感興趣,還託我到圖書館找錄影帶〈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在圖書館裡工作了〉,並相約日後到我家一起欣賞。但很可惜,我們的友情只維持了短短的一段車程,因為畢業後的留學生大多都要回國或選擇繼續升學。他也明白那個約會不太可能會實現,臨離別前,大家都無奈地概嘆一句:真的相逢恨晚。

相逢恨晚是一種宿命,因為『相逢』是一種緣份,但『恨晚』卻是一種現實,最終緣份被迫屈服在現實底下,未能延續下去。古語有云『士為知己者死』,古人能為知心友而犧牲,可見千金易得,知己難求。能夠遇上一位投契的朋友,畢竟是一種緣份。但要是遇上卻又未能發展下去,只能說是天意弄人。最好從來沒有認識過這個人,免得一段緣份留下忘不了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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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 再等

早前看過本地電視台的《盛女愛作戰》,當中一集說起 Florence 等了一個男人十年了,那個男人其實就是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但嚴格來說,又不是那位過了氣的負心情人。當處於感情與現實交戰當中,人往往都是矛盾的,就算那個男人願意回來,理性上他是不能原諒的,但奈何卻又依附著千絲萬縷的感情。最好那個白馬王子跟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一模一樣,包括樣貎、談吐、性格、歴史,甚至跟 Florence 擁有一樣的甜密歲月,卻又並非同一個人。這個人不會存在,你我都知道,Florence 也知道,只是當事人卻無力從回憶的旋渦中抽離,最後成為了十年悲劇的女主角。

《盛》隱約透露了 Florence 跟前男朋友的分手原因,大約是二人分隔兩地,感情轉淡,甚至見異思遷。節目沒說明這段感情實際維持了多久,可能是十個月、十個星期,或者十天;但女的卻等了足足十年。從前是兩個人天各一方,都在等,期待一天經歴過波折的感情最終會修成正果。但後來,他不等了,只剩下她繼續在等。

許多年前寫過一篇《》,裡頭曾經提及:

『等……從來也不是一場公平的遊戲,因為規則早設定了是妳在等他,而不是他在等妳。』

最終,輸家必定屬於放不下的一方。所以說,當熱情過後,與其成為被抛棄的失敗者,最好還是先一步把他甩掉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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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多情

八年前寫過一篇《背影》,曾經在《作者的話》裡提及這是一篇我很喜歡的創作文章,而《背影》對我往後的寫作風格有很大的影響。《背影》描述跟 S 最後約會的情景,她送了我到車站後便轉身而去,那個背影就是我對 S 的最後印象。那時候,我多麼希望 S 能夠轉個身來看我最後一眼,好讓回憶裡頭不只是一個冷漠的背影。

寫過《背影》以後,對所有離別的時刻都有近乎神經質的敏感,不論是情人還是仇人,臨別一刻,大家總要互『超』一輪才依依離去。一如《盛女大作戰》裡 Santino 的 SMS 理論,還要是對方最後目送我離開才算完美。最近小車子壽終正寢,向『劏車』公司預約過後,便一天一天地盤算著她的最後日子。畢竟是四年來日夕相對的伴侶,離別的一刻,忽然想起了《背影》,忍不住回頭看了小車子一眼,恐怕她離開的時候看到我冷漠的背影而心傷。所以我說,寫作人都有點神經質。

上回說 G 沒有那些年的回憶,我說他沒有當藝術家的潛質,或者是神經質。藝術家對萬物都賦予感情,詩人會傷春悲秋,為了一片落葉而悲慟年華逝去;畫家也會對日出及向日葵賦予感情,甚至會把夜空畫成筋斗雲。G 的太太是幸福的,因為 G 尚算一個正常的男人。假如他忽然會對早餐的太陽蛋而感觸落淚,或者對著空氣說再見,不把他送進精神病院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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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裡的沈佳宜

現在才討論《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是不是個很 Out 的話題?事緣最近一次朋友聚會,忽然 G 提起了這齣電影,大伙兒便興高采烈地談論著劇情。因為我未看《那》,對大家談論的話題十分抗拒,但故事還是零零碎碎的鑽入耳中。我沒有看《那》,因為我搞不清應該以什麼身份去看這齣電影。熱戀時去看《那》,心裡頭是矛盾的 ── 女朋友在身旁,但心裡頭卻惦記著中學時期那位『沈佳宜』,但卻更怕她想起她的初戀男朋友;獨身的時候看《那》,懷念起那些年兩個人的快樂時光,如今孑然一身,心裡只會更覺孤獨。

G 說,他慶幸沒有九把刀心裡頭那些年的情意結,記不起年少時愛過誰、負過誰。沒有過去的人是有福的,起碼不會悲慟一段過了期的緣份沒有開花結果,也不會因為錯過了那年那天的一個機遇而遺憾。人的回憶是帶選擇性的,只會偏愛記起快樂的時光,忘卻痛苦的日子。有時候還會憑空捏造記憶,去讓那些年的故事變得更完美 ── 或許她還想念我,或許她只是逼不得已,或許她有一天會回來 ……. 不知不覺間,人會墮進自我編造的回憶圈套裡,不斷地去尋找虛構的過去。回憶裡的『沈佳宜』應該是完美的,起碼夢裡的主角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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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架上的《安卓珍尼》

記得從前很愛看書,書放滿了書架後,便跑去買新書櫃,放滿了又買。高峰時期,家裡竟然藏得下大大小小六個書櫃。為了要學懂看名家作品,還特地自費去讀文學課程。但自從轉到新職位後,已經再騰不出時間去閱讀,書架上許多新買的書都被冷落了。最近沒有開車的日子,加上清明節及復活節假期,時間過得特別的慢,便開始讀董啟章的《安卓珍尼》。自掀開了第一頁後,便放不下手,連原本要幹的家務也要擱下一旁。實在很久沒讀到一本令人感覺震撼的小說了。

認識董啟章這個名字已有好幾年,書也買下了好幾本,只是一直沒心情去讀。記得去年朋友相約去逛書展,那時候我正處於讀寫冷感期,本來對書展沒多大興趣,但又不甘於獨個兒渡過周末晚上,唯有柴娃娃地跟著大伙兒去揍熱鬧。或許是我過份富於使命感的關係,每每要找個結果來去說服自己的行為,好讓『逛書展』這個決定變得有意義。所以明知自己不會看書,卻硬要弄個滿載而歸,那本《安卓珍尼》便是基於這個原因買了下來。也因為同一個原因,《安卓珍尼》在書架上閒置了大半年,連碰也沒碰過一下。

《安卓珍尼》的震撼,是作者能夠把複雜及矛盾的感性與理性鬥爭寫得有條不紊,透過『安卓珍尼』把作者隱含的深意緊緊扣住,卻又不說教。董啟章是香港作家,但成名於台灣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安卓珍尼》由台灣聯合文學出版。跟其他本土文學作家一樣,董啟章的作品大多由台灣出版社發行,原因簡單 ── 香港沒有巿場1

說到這裡,你大概明白為什麼我近年對閱讀及逛書展愈來愈冷感吧。

  1.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一事。當年寫《一部爛片與一本好書》之後,《換身殺手》作者譚劍曾留言訴苦,說香港賣書之難。言下之間,謂香港連閒書的巿場也欠奉,還是『撈』其本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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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一個春夏之交的晚上,萬籟俱寂,誰也不作聲。

夜空上,月亮失去了光芒,星星不再閃動。一顆流星劃過,失望的在天邊一角黯然逝去,沒有人去許下願望。

遠處的公路上,跑車向著目標無聲地疾馳而過,像浮滋列車般,靜靜的,不發一點聲音。究竟她要去哪裡?會不會回來?為什麼不停下來交代一下?

窗外的紫荊樹上,鳥兒熟睡了,不再和鳴;夏蟲不再歌唱,鸚鵡也閉上了嘴。微風拂過,兩片粉紅色的淚輕輕飄落地上,像貓兒悄悄地從屋頂跳到地上一樣,怕驚醒了四周的安寧。地上,蚯蚓沒有蠕動,小草低下頭默不作聲,那三色紫羅蘭也收起了笑容。

家裡的門鈴沒有響,鬧鐘沒有叫,電話筒也得不到回應。CD 盤裡頭沒有音樂,電視播著缺了色彩的默劇,只有動作,沒有說話。

一個人,呆坐在電視機前思索著他的孤單,凝視著屏幕裡一直轉變的命運。他在等,在等 …… 等 …… 等待著仲夏夜的小精靈,來打破這世界的沉默。

418

回到兩條腿走路的日子

內地有句術語,叫『兩條腿走路』,意謂要照顧雙方面利益。早前,小弟的小房車宣布告老歸田去,朋友半帶揶揄地問:『無車,你點返工啊?』我借用了該內地術語回答說:『用兩條腿走路。』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不甚乎合我的工作需要,因為我現在的工作跟司機無異,一星期總有兩三天要全港通處走,年度的公幹行程里數已經先後三次超出預算,可見外出工作的次數實在驚人。

出差已經成為我的例行公事,原因是敝機構分店遍布十八區(離島除外),而敝職又往往比別人低,總不成要勞煩人家高層職員來跟我開會,當然是要我開車去拜會了。一個工作天,可以在同一地方連開四個會議;也可以早上到訪嶺南大學,下午則要趕往清水灣的科技大學,會後還要開個多小時車程回家,從西至東,由南至北。難怪朋友都說,我的小汽車算超額完工了。今天回到兩條腿走路的日子,倒算反撲歸真,時間預得比以前鬆動,也乘機推掉不少工作。當然,這只能是暫時性,也許是提前了的 holiday mood。當假期過後,工作蜂擁而至時,還是恨不得有部小車子,可以省下一個半小時讀讀電郵也好。

不知不覺地,這個世界漸漸地被科技牽著鼻子走,只因為科技令人愈來愈進步,社會對人的要求卻愈來愈高。試想想,從前沒有電郵的日子,大家都經書函或便箋通信,一來一回,總得花上一天半日。下班後,Memo 總不會寄到府上,還可以落得清閒,聚一聚天倫之樂。但自電郵發明後,人卻可以隨時隨地收發電郵,累得連在家中也要趕文件,好讓美國總公司下班前可以批閱。後來 iPhone 普及了,連在路上也要回覆電郵,說要多等二十分鐘回到公司才回覆也不成。今天,我們一天收發電郵的數量,可以比美三十年前一位行政人員一個月所發的 Memo 數量。從前在辦公室裡,有打字員、有專門負責速記、留言及預約會議的秘書小姐。今天的秘書小姐都差不多被都炒掉了,專業人仕卻愈來愈萬能,每天除了要跑生意外,還要回電郵、做 Powerpoint,會議日程也在 calendar 上預約好,準時在會議前十五分鐘在 iPhone 上響號提醒。在功利的資本主義社會裡頭,工作對人的要求愈來愈高,難怪人會愈來愈忙。

417

遺忘了的友情

月前參加了一個舊生聚會,除了其中一位比較熟稔之外,所有與會的舊同學,自畢業後便再沒有聯絡過,算來也有廿多年了。舊朋友相聚,免不了細說當年往事,甚至找來舊照,比較相片裡外的歲月痕跡。我很喜歡這些聚會,一來可以安撫我這位海歸華僑寂莫的心,二來大家可以交換記憶。原來記憶並不是完美的,人只會記得喜歡記起的事情。幾個臭皮匠,把記憶中的母校拼湊起來,把印象裡的校園生活修補得更完善。

然而,舊生聚會最尷尬的場面,莫過於因為年紀大記憶力衰退關係,竟然記不起當中與會某舊友曾經同窗共讀的任何片斷,就像從來沒認識過這個人一樣。有時候想,一段忘記了的友情,到底還算不算朋友?畢竟曾經一起生活過,一同快樂,一同分憂。假如我還記得這份舊情該多好,一個晚上,我們可以儘情地交換年少時的瑣碎記憶,細說某班主任的嚴厲教誨、鄰班的女同學如何清麗動人,還有上化學課時的種種糊塗事。

人能夠自主自己的記憶多好。把該忘的都忘掉,該記得的都牢牢記著。如此,人的回憶世界都變得完美無瑕。今天,你擁有過一段感情,有過一段快樂的日子,請把你這一切都緊緊記住。因為許多年後,只要你還記得這個人、這段日子,或許你仍然可以擁有著這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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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別

朋友喜歡我的《童話故事系列》,主要原因是他們都沒有「快快樂樂」的結局。然而,當中我沒有太多「加鹽加醋」,我只是以現實的角度去 cross over 童話故事。有時候悲觀地想,發覺要成全一個圓美的童話結局,還得要配合許多天意、巧合、人為等因素。舉例說,王子對灰姑娘一見鍾情,先決條件是灰姑娘先擁有一雙全世界獨一無二 size 的腳掌之餘,王子及灰姑娘還要兩情相悅才成,而非單方面當自己去了蘭桂坊『one night stand』。

曾經有人把情侶關係比喻為兩塊拼圖,雙方都要互相配合、互相認同的條件才能成就一段幸福。假如楊過在等待小龍女的十六年間,移情到公孫綠萼、郭襄、程英等美女身上;又或者十六年後,小龍女忽然變成了港女,嫌棄楊過無屋無樓,甚至變成了殘疾人士的話,結局或許要改寫。所以說,要成全像楊過及小龍女的愛情故事,先決條件是雙方面都要『情深義重』。只是世上太多雙重標準的愛情,一方重於泰山,另一方卻輕於鴻毛,最後分手收場。

記得許多年前,送別一位朋友時,送過她一首唐詩:

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贈別》杜牧

詩中充分表達了作者離別時的複雜感情 ── 既多情卻又無情、有心﹝芯﹞卻又偏偏要惜別﹝熄滅﹞。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兩個人,站於感情與現實之間的取捨,或許因為離開比留下來重要,導致未能白頭到老。現實本來並非圓美,所以王子與灰姑娘的故事,只能在童話書裡發生。

 

後記:記不得從何時開始,敝網伺服器經歷了一場災劫,好不容易找回大部分舊作,唯 399 至 403 四篇文章宣告遺失。幾經努力,手記得以從開,能再執筆,還是一件值得慶幸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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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嗯………』

※ ※ ※ ※ ※ ※ ※ ※ ※

『嗯………』

『對不起,請問 ……. 』

※ ※ ※ ※ ※ ※ ※ ※ ※

『對不起,請問 S 在嗎?』

『嗯……』

『對不起,恕我冒昧打擾了,您知道 S 還用這個電話號碼嗎?』

『說起來,我有十年沒找過她了,不知道她是否還在用這個電話號碼。』

『假如她已經沒用這個號碼的話,您可以告訴我怎樣找她嗎?』

『我叫范華年。假如她還用這個號碼的話,麻煩您告訴她,我找過她,可以嗎?』

『先謝。也請您轉告她一聲,我現在活得很好,結了婚兩年多了,有一個小孩,小孩剛學會走路,一整天都在屋裡亂走,家裡挺熱鬧的。不知道她現在還好嗎?』

『記得我們離開的…….』

※ ※ ※ ※ ※ ※ ※ ※ ※

『對不起,剛才留言的時間滿了,但是我還有一點話要說。』

『昨天我去過中央公園的圓湖,記得我們是在那兒道別的。湖畔的小食亭還在,店主還是那個叼著煙斗的老人。我跟他談過兩句,似乎他忘了我倆十年前曾經到過那裡,還光顧過他一包餵飼野鴿的小米。』

『後來,她回到波士頓去,臨行前叮囑我說,假如她不回來的話,請我把她完全忘掉。』

『我想告訴她說,我已經把她忘了,在我心裡頭,再沒有留下關於她的一點記憶,請她別掛心。』

『也請您告訴她,我還在用從前的電話號碼,假如 …… 假如她想跟我聯絡的話。』

『對不起,打擾了您許多時間。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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