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唸大學的時候,曾經認識過一位很投契的朋友,但我忘了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不曉得他唸的是什麼科目,也無從計算我倆到底認識了多久。唯一肯定的,他是位留學生。印象中,他是朋友的朋友,但早忘了是誰的朋友。只記得那時候每天中午過後,在飯堂裡總會聚集一群說華語的朋友一起午膳及聊天,有的從香港來、有的來自中國、有的來自台灣,也有從馬來西亞及越南等南洋地區來的華僑子弟。
我就是在那種場合上跟他認識的,遇上時會點頭問好,但算不上深交。直至畢業後的一次聚會,朋友帶了他來,並託我聚會後開車送他回家去。一路上,我開著當時流行的周華健歌曲,踫巧他也是華健的粉絲,我們便跟著卡式帶一起唱,由布碌崙一直唱到皇后區。我們間中也談及許多話題,原來他也對越野汽車拉力賽感興趣,還託我到圖書館找錄影帶〈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在圖書館裡工作了〉,並相約日後到我家一起欣賞。但很可惜,我們的友情只維持了短短的一段車程,因為畢業後的留學生大多都要回國或選擇繼續升學。他也明白那個約會不太可能會實現,臨離別前,大家都無奈地概嘆一句:真的相逢恨晚。
相逢恨晚是一種宿命,因為『相逢』是一種緣份,但『恨晚』卻是一種現實,最終緣份被迫屈服在現實底下,未能延續下去。古語有云『士為知己者死』,古人能為知心友而犧牲,可見千金易得,知己難求。能夠遇上一位投契的朋友,畢竟是一種緣份。但要是遇上卻又未能發展下去,只能說是天意弄人。最好從來沒有認識過這個人,免得一段緣份留下忘不了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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