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城‧紐約

紐約是一個奇怪的城巿,就像錢鍾書先生筆下的《圍城》一樣,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卻想逃出來。不同的是,錢鍾書先生隱喻婚姻及人生是圍城,而我說的卻是實實在在的一個城巿。

這次回美,認識了朋友 T。本來跟 T 只有一面之緣,卻因受朋友所托,跟 T 短聚了一個晚上。T 是典型要闖進紐約的人,本來是留美學人,畢業後便決定留下來。結了婚,搞了綠咭,跟家人說以後不回港了。他在紐約教學,太太卻在華盛頓巿工作,大家相差五小時車程,但仍然認為紐約比香港好。另外,跟 P 也談了短短一杯 Latte 咖啡的時間,言談間 P 盡說紐約的好:故鄉還是老樣子,真受不了。活脫就是沈從文《邊城》倒過來寫的故事。

我了解 P 跟 T 的決定,因為我也曾經是闖進圍城的人,只不過近年所認識的紐約舊人,都是希望逃出來的較多。嚴格來說,仍然留在紐約巿大都會區的其實只有 J 吧。當年在唐人街及布碌崙流連的朋友,沒移居到史坦頓島,便是遷到新澤西洲去,有的甚至到了外州,甚至更遠的地方去。逃得最遠的應該要算到我的頭上吧,只是步我後塵的大有人在:C 辭去工作、賣掉房子後跟丈夫移居馬來西亞,外人都說 C 丈夫的 relocation package 應該很豐厚,只是 C 誓神劈願的說:一分錢搬遷福利也沒有,甚至是自願減薪,為的就是要逃離紐約。

然而,奇怪的是,短短一年後 C 又回流紐約了,朋友打趣地懷疑 C 其實從來沒有離開過紐約,只是躲了在娘家一年而已。錢鍾書沒說逃出了圍城的人,會不會再想闖回去?W 姊妹分別在華埠創業,但人卻早已搬離紐約市,還要抱怨每天開著長途車上下班,回家往往已經半夜云云。G 把辦公室搬到布碌崙下城區,那裡正正就是我們年少時相識地方,舊友們早已絕跡布碌崙,但 G 卻樂於搬回舊地開創他的事業。

紐約是一個圍城,有著令人若即若離的魔力,既離不開,又靠不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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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信的哲學

跟圖書館協會到吉隆坡一遊,各式各樣的交流活動,把四天的行程安排得像俄羅斯方塊般密密麻麻,只有回程當天偷得半日閒,大夥兒便利用這個空檔去觀光及買手信。要我在吉隆坡買手信,首選必然是茨廠街的肉乾。然而,『買肉乾』這個看似簡單的任務,卻給現代的巿場學包裝成一個很複雜的決定。首先,肉乾有雞肉、牛肉、豬肉、鴨肉;有原味或辣味;有普通、有特選;有散裝、有大包裝;有即燒、有預先包裝的;有普通裝、有禮盒裝:還有,同款買量多的有折扣,但買量少的可以多買其他種類。其實買手信永遠是行程裡最累人的節目,就像《Hurt Locker》的男主角在危機面前往往表現果斷,但偏偏在超級巿場裡卻為了一盒 cereal 而猶豫不決。

買手信是一門人生哲學,要先學懂不去計較平貴好壞,這樣才不會事後才後悔為什麼不多買一點雞肉乾,又或者後悔沒買辣味的,因為遊客在一個不熟悉的地方購物是必定吃虧的。朋友在吉隆坡超級巿場裡先買了一盒馬來西亞朱古力,後來在 Pavilion 的專門店看見同款但不同大小及包裝的朱古力。經一輪腦肋筋急轉彎的心算後,發覺平均每百克買貴了幾毛錢馬幣,大呼不值。幸好他在機場的免稅店裡找不著同款的朱古力,否則小弟身上僅存的那片血壓藥,恐怕也要解囊相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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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t Locker》

 

不一樣的香港

旅美多年,許多人問我回流香港的原因,其實連自己也不甚了了。好像是一天忽然想回來,便買了單程機票回來。其實,我是一個很懶去改變現況的人,當年在美國辭去銀行的工作,回來當一個圖書館員,不單純是只為『想改變環境』的原因,而是許多大大小小的機緣做就而成的。

回來香港後,發覺香港比外國可愛得多。我常對紐約朋友說,只要管得了一宿三餐、衣食無憂,香港真的值得回來。香港地方小小,有最繁忙的商業區、有優美的海灘、有古色古鄉的行山徑。說來真的要多謝前港督麥理浩,把郊野公園範圍的大片土地給保留了下來,令許多傳統的客家村落得以保持原貎。這些年來,沒去過圓方,IFC、朗豪坊、APM 也只是偶然路過,但我卻走偏全港大小山路,只要有路的地方我都會去,除非有危險及自問體力應付不了的路段。

從海外回來的朋友愛找我作嚮導,因為我會帶他們去感受一個不太一樣的香港。當旅客要到太平山頂看維港景色時,我卻偏愛到大帽山頂;肥鵬每次來港愛吃蛋撻,我卻鍾情鹿頸的走地雞;人家愛看青馬大橋,我卻愛看白泥夕陽下的西部通道;旅客愛到星光大道,我卻認為萬宜水庫東霸更吸引。

跟著我遊車河的海歸朋友,都像愛麗斯夢遊仙境一般,轉眼間去了一個不太真實的香港,又說不清自己身在何處。為免朋友日後記不起到過的地方,我唯有用 iPhone tag 過不亦樂乎。不知就裡的人,還以為我中了面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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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恨晚

在紐約唸大學的時候,曾經認識過一位很投契的朋友,但我忘了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不曉得他唸的是什麼科目,也無從計算我倆到底認識了多久。唯一肯定的,他是位留學生。印象中,他是朋友的朋友,但早忘了是誰的朋友。只記得那時候每天中午過後,在飯堂裡總會聚集一群說華語的朋友一起午膳及聊天,有的從香港來、有的來自中國、有的來自台灣,也有從馬來西亞及越南等南洋地區來的華僑子弟。

我就是在那種場合上跟他認識的,遇上時會點頭問好,但算不上深交。直至畢業後的一次聚會,朋友帶了他來,並託我聚會後開車送他回家去。一路上,我開著當時流行的周華健歌曲,踫巧他也是華健的粉絲,我們便跟著卡式帶一起唱,由布碌崙一直唱到皇后區。我們間中也談及許多話題,原來他也對越野汽車拉力賽感興趣,還託我到圖書館找錄影帶〈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在圖書館裡工作了〉,並相約日後到我家一起欣賞。但很可惜,我們的友情只維持了短短的一段車程,因為畢業後的留學生大多都要回國或選擇繼續升學。他也明白那個約會不太可能會實現,臨離別前,大家都無奈地概嘆一句:真的相逢恨晚。

相逢恨晚是一種宿命,因為『相逢』是一種緣份,但『恨晚』卻是一種現實,最終緣份被迫屈服在現實底下,未能延續下去。古語有云『士為知己者死』,古人能為知心友而犧牲,可見千金易得,知己難求。能夠遇上一位投契的朋友,畢竟是一種緣份。但要是遇上卻又未能發展下去,只能說是天意弄人。最好從來沒有認識過這個人,免得一段緣份留下忘不了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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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 再等

早前看過本地電視台的《盛女愛作戰》,當中一集說起 Florence 等了一個男人十年了,那個男人其實就是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但嚴格來說,又不是那位過了氣的負心情人。當處於感情與現實交戰當中,人往往都是矛盾的,就算那個男人願意回來,理性上他是不能原諒的,但奈何卻又依附著千絲萬縷的感情。最好那個白馬王子跟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一模一樣,包括樣貎、談吐、性格、歴史,甚至跟 Florence 擁有一樣的甜密歲月,卻又並非同一個人。這個人不會存在,你我都知道,Florence 也知道,只是當事人卻無力從回憶的旋渦中抽離,最後成為了十年悲劇的女主角。

《盛》隱約透露了 Florence 跟前男朋友的分手原因,大約是二人分隔兩地,感情轉淡,甚至見異思遷。節目沒說明這段感情實際維持了多久,可能是十個月、十個星期,或者十天;但女的卻等了足足十年。從前是兩個人天各一方,都在等,期待一天經歴過波折的感情最終會修成正果。但後來,他不等了,只剩下她繼續在等。

許多年前寫過一篇《》,裡頭曾經提及:

『等……從來也不是一場公平的遊戲,因為規則早設定了是妳在等他,而不是他在等妳。』

最終,輸家必定屬於放不下的一方。所以說,當熱情過後,與其成為被抛棄的失敗者,最好還是先一步把他甩掉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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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多情

八年前寫過一篇《背影》,曾經在《作者的話》裡提及這是一篇我很喜歡的創作文章,而《背影》對我往後的寫作風格有很大的影響。《背影》描述跟 S 最後約會的情景,她送了我到車站後便轉身而去,那個背影就是我對 S 的最後印象。那時候,我多麼希望 S 能夠轉個身來看我最後一眼,好讓回憶裡頭不只是一個冷漠的背影。

寫過《背影》以後,對所有離別的時刻都有近乎神經質的敏感,不論是情人還是仇人,臨別一刻,大家總要互『超』一輪才依依離去。一如《盛女大作戰》裡 Santino 的 SMS 理論,還要是對方最後目送我離開才算完美。最近小車子壽終正寢,向『劏車』公司預約過後,便一天一天地盤算著她的最後日子。畢竟是四年來日夕相對的伴侶,離別的一刻,忽然想起了《背影》,忍不住回頭看了小車子一眼,恐怕她離開的時候看到我冷漠的背影而心傷。所以我說,寫作人都有點神經質。

上回說 G 沒有那些年的回憶,我說他沒有當藝術家的潛質,或者是神經質。藝術家對萬物都賦予感情,詩人會傷春悲秋,為了一片落葉而悲慟年華逝去;畫家也會對日出及向日葵賦予感情,甚至會把夜空畫成筋斗雲。G 的太太是幸福的,因為 G 尚算一個正常的男人。假如他忽然會對早餐的太陽蛋而感觸落淚,或者對著空氣說再見,不把他送進精神病院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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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裡的沈佳宜

現在才討論《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是不是個很 Out 的話題?事緣最近一次朋友聚會,忽然 G 提起了這齣電影,大伙兒便興高采烈地談論著劇情。因為我未看《那》,對大家談論的話題十分抗拒,但故事還是零零碎碎的鑽入耳中。我沒有看《那》,因為我搞不清應該以什麼身份去看這齣電影。熱戀時去看《那》,心裡頭是矛盾的 ── 女朋友在身旁,但心裡頭卻惦記著中學時期那位『沈佳宜』,但卻更怕她想起她的初戀男朋友;獨身的時候看《那》,懷念起那些年兩個人的快樂時光,如今孑然一身,心裡只會更覺孤獨。

G 說,他慶幸沒有九把刀心裡頭那些年的情意結,記不起年少時愛過誰、負過誰。沒有過去的人是有福的,起碼不會悲慟一段過了期的緣份沒有開花結果,也不會因為錯過了那年那天的一個機遇而遺憾。人的回憶是帶選擇性的,只會偏愛記起快樂的時光,忘卻痛苦的日子。有時候還會憑空捏造記憶,去讓那些年的故事變得更完美 ── 或許她還想念我,或許她只是逼不得已,或許她有一天會回來 ……. 不知不覺間,人會墮進自我編造的回憶圈套裡,不斷地去尋找虛構的過去。回憶裡的『沈佳宜』應該是完美的,起碼夢裡的主角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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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架上的《安卓珍尼》

記得從前很愛看書,書放滿了書架後,便跑去買新書櫃,放滿了又買。高峰時期,家裡竟然藏得下大大小小六個書櫃。為了要學懂看名家作品,還特地自費去讀文學課程。但自從轉到新職位後,已經再騰不出時間去閱讀,書架上許多新買的書都被冷落了。最近沒有開車的日子,加上清明節及復活節假期,時間過得特別的慢,便開始讀董啟章的《安卓珍尼》。自掀開了第一頁後,便放不下手,連原本要幹的家務也要擱下一旁。實在很久沒讀到一本令人感覺震撼的小說了。

認識董啟章這個名字已有好幾年,書也買下了好幾本,只是一直沒心情去讀。記得去年朋友相約去逛書展,那時候我正處於讀寫冷感期,本來對書展沒多大興趣,但又不甘於獨個兒渡過周末晚上,唯有柴娃娃地跟著大伙兒去揍熱鬧。或許是我過份富於使命感的關係,每每要找個結果來去說服自己的行為,好讓『逛書展』這個決定變得有意義。所以明知自己不會看書,卻硬要弄個滿載而歸,那本《安卓珍尼》便是基於這個原因買了下來。也因為同一個原因,《安卓珍尼》在書架上閒置了大半年,連碰也沒碰過一下。

《安卓珍尼》的震撼,是作者能夠把複雜及矛盾的感性與理性鬥爭寫得有條不紊,透過『安卓珍尼』把作者隱含的深意緊緊扣住,卻又不說教。董啟章是香港作家,但成名於台灣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安卓珍尼》由台灣聯合文學出版。跟其他本土文學作家一樣,董啟章的作品大多由台灣出版社發行,原因簡單 ── 香港沒有巿場1

說到這裡,你大概明白為什麼我近年對閱讀及逛書展愈來愈冷感吧。

  1.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一事。當年寫《一部爛片與一本好書》之後,《換身殺手》作者譚劍曾留言訴苦,說香港賣書之難。言下之間,謂香港連閒書的巿場也欠奉,還是『撈』其本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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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一個春夏之交的晚上,萬籟俱寂,誰也不作聲。

夜空上,月亮失去了光芒,星星不再閃動。一顆流星劃過,失望的在天邊一角黯然逝去,沒有人去許下願望。

遠處的公路上,跑車向著目標無聲地疾馳而過,像浮滋列車般,靜靜的,不發一點聲音。究竟她要去哪裡?會不會回來?為什麼不停下來交代一下?

窗外的紫荊樹上,鳥兒熟睡了,不再和鳴;夏蟲不再歌唱,鸚鵡也閉上了嘴。微風拂過,兩片粉紅色的淚輕輕飄落地上,像貓兒悄悄地從屋頂跳到地上一樣,怕驚醒了四周的安寧。地上,蚯蚓沒有蠕動,小草低下頭默不作聲,那三色紫羅蘭也收起了笑容。

家裡的門鈴沒有響,鬧鐘沒有叫,電話筒也得不到回應。CD 盤裡頭沒有音樂,電視播著缺了色彩的默劇,只有動作,沒有說話。

一個人,呆坐在電視機前思索著他的孤單,凝視著屏幕裡一直轉變的命運。他在等,在等 …… 等 …… 等待著仲夏夜的小精靈,來打破這世界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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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兩條腿走路的日子

內地有句術語,叫『兩條腿走路』,意謂要照顧雙方面利益。早前,小弟的小房車宣布告老歸田去,朋友半帶揶揄地問:『無車,你點返工啊?』我借用了該內地術語回答說:『用兩條腿走路。』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不甚乎合我的工作需要,因為我現在的工作跟司機無異,一星期總有兩三天要全港通處走,年度的公幹行程里數已經先後三次超出預算,可見外出工作的次數實在驚人。

出差已經成為我的例行公事,原因是敝機構分店遍布十八區(離島除外),而敝職又往往比別人低,總不成要勞煩人家高層職員來跟我開會,當然是要我開車去拜會了。一個工作天,可以在同一地方連開四個會議;也可以早上到訪嶺南大學,下午則要趕往清水灣的科技大學,會後還要開個多小時車程回家,從西至東,由南至北。難怪朋友都說,我的小汽車算超額完工了。今天回到兩條腿走路的日子,倒算反撲歸真,時間預得比以前鬆動,也乘機推掉不少工作。當然,這只能是暫時性,也許是提前了的 holiday mood。當假期過後,工作蜂擁而至時,還是恨不得有部小車子,可以省下一個半小時讀讀電郵也好。

不知不覺地,這個世界漸漸地被科技牽著鼻子走,只因為科技令人愈來愈進步,社會對人的要求卻愈來愈高。試想想,從前沒有電郵的日子,大家都經書函或便箋通信,一來一回,總得花上一天半日。下班後,Memo 總不會寄到府上,還可以落得清閒,聚一聚天倫之樂。但自電郵發明後,人卻可以隨時隨地收發電郵,累得連在家中也要趕文件,好讓美國總公司下班前可以批閱。後來 iPhone 普及了,連在路上也要回覆電郵,說要多等二十分鐘回到公司才回覆也不成。今天,我們一天收發電郵的數量,可以比美三十年前一位行政人員一個月所發的 Memo 數量。從前在辦公室裡,有打字員、有專門負責速記、留言及預約會議的秘書小姐。今天的秘書小姐都差不多被都炒掉了,專業人仕卻愈來愈萬能,每天除了要跑生意外,還要回電郵、做 Powerpoint,會議日程也在 calendar 上預約好,準時在會議前十五分鐘在 iPhone 上響號提醒。在功利的資本主義社會裡頭,工作對人的要求愈來愈高,難怪人會愈來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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