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三種潛意識的行為,分別為犯錯、犯罪及犯賤。三種『犯』之中,唯一犯錯並非因主觀主導而成的,但凡正常人做事往往以儘量避免犯錯為先,偶然犯了錯,一般都因為大意。許多例子証明人會存心往錯誤的一方走,以標準的八萬五建屋計劃為例,雖是錯誤,但因為當局者誤以為正確,所以也算是主觀主導。然而,犯錯仍然是人類潛意識的行為,因為人有冒險心態,總不會安份守己地跟隨前人的經驗行事。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我們卻偏偏不去領情。跑去研究冷氣機,成功的話,可以揚名立萬,相反,失敗收場,自討苦吃。香港一天有一位好大喜功的領導人,犯錯倒成了必然發生的事。
犯罪是潛意識的行為,有所謂『明之故犯』,喜歡挑戰司法的權威,以滿足一下反叛欲望。其實一般人的犯罪欲不一定要跟利益掛勾。每隔一陣子,新聞紙總會爆出高官名人高買的醜聞,最近則有博士律師為節省一元的車費而賠上前途。為了什麼?Who knows。莫名其妙的犯罪案例隨處可見,某某喜歡把一些辦公室文具帶回家用﹝見《待我好》﹞,不管有用與否,『立得唔好o徒』,連公司圖章也不放過,為犯罪而犯罪,其實損人又不利己。
人喜歡犯賤倒是最近才發覺的事,當中尤以女姓居多。深宵時分扭開收音機,必定會有電話訴心事的時間,女聽眾打電話來訴說男人那裡那裡不是,大男人爛口花心懶散不求上進包二奶拳打腳踢,能想像的壞處都有齊。奇怪的是女人都愛發揮其 trademark 的念舊、溫柔、寛容及偉大,一概都逆來順受,寄望男人一天脫胎換骨,但他卻變本加厲地搞得愈來愈胡鬧。主持人問,為什麼還要花那麼多時間在這樣的男人身上?女人說不上口,道理其實很簡單,不是為了愛情便是犯賤,也可能兩者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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