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味期限

近日各地的朋友不斷傳來婚訊,還好本人高薪厚職,否則早被紅色炸彈淹沒。破費是一回事,買禮物則頗傷腦筋,有朋友提議說,不如送現金禮卷,誠然,『茄薯』最實際不過,只是欠了一點誠意。跟健認識了多年,不難摸穿老友的喜好,買禮物容易選擇,『玩具吧。』我說﹝見《女人與玩具》﹞,男人心其實最簡單不過。

然而,結婚禮物若選擇電腦、DVD、PDA 等玩具,它們的心態比外表要衰老得快。三兩年間,賣相還算簇新的高科技玩意,已經比其他更前衛的型號所淘汰,價值不斷下降,甚至變得一錢不值,最終淪落到街頭的『上門收機』手上。再趕上晚上的一班走私船,告老還鄉去了,上面刻著的『xxx 結婚留念』,忽然比發臭了的酸奶更加令人討厭。

經驗老到的大哥有一套意見,謂結婚禮物最好挑選一些代表恆久的。恆久 ── 便是這個月來在腦海裡百思不得其解的難題,令我煩惱的原因有二,一﹞恆久 = 鑽石 = 金器 = $$$;二﹞社會愈來愈喜歡把商品加上一個期限,恆久倒是買少見少了。從前的餅乾杯麵汽水等都沒有保存期限的,如今連牙膏化妝品也加上一個日期,某年某月某日之後,牙膏不再令牙齒潔白,口紅不再令嘴唇嬌豔,多麼缺乏人情味的年代。

曾經很喜歡送水晶,感覺很美,代表永恆,也負擔得起,然後誰人結婚或誰人生日都跑去斯華洛世奇的專門店買禮物。每次都會細看那隻穿上純金馬鞍的的水晶木馬,因為某年 S 生日的時候曾經以此相贈伊人,最近發覺專櫃都失去了木馬的蹤影,細問之下,原來款式過了時,廠方早已停產,噢,原來水晶也會有期限的,總不成為了自己的一點思緒,而去勉強店舖永遠保存一件貨物吧。終歸只是一件過時的玩意兒,賣完了早該曲終人散,當感情也有期限的話,如何可以妄想一件水晶可以恆久存在?

感情有時候像罐頭一樣,會在不知不覺間過了期,然後暗地裡在變壞變質。不小心地一口吃進肚裡,徒然勞心傷神,翻起罐底一看,明明清晰地刻上了一個日期,只怪當局者迷,就像預知的賞味期限一樣,原來這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結局。

183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