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習慣,逛超級市場的時候,不愛用購物籃或購物車,滿手日用品地在貨物架之間左穿右插,險象環生。養了這樣的習慣,一來是男人典型的惰性,二來是免於多買了不必要的物品。礙於雙手能載的東西有限,少不免會把應用品清單排了次序,顧得了那件喜愛的巧克力,卻顧不了那件肥皂,究竟是口腹之欲重要,還是『沖涼』重要?權衡輕重之下,還是放棄那件零食,逛超級市場的藝術就是懂得放棄。
最近搬了新居,大屋空盪盪地只有一個人。自己很愛靜,但靜跟寂寞其實只有一線之隔,視乎心情而定。日前心情不佳,跑了去逛傢俱店,很想添一點新玩意,為孤獨的房子多找一個伴侶。隨手拈來一個時鐘,二百大元;一幅曼克頓中城的黑白照連相框,一百六十多元;凡高的高質仿制油畫連框,五百;高腳射燈,四百;床頭燈,二百多,但最後一件也沒有買。懂得放棄是逛商店的藝術,在付賬前的一刻,還有選擇權去留住喜愛的物品,可以盡情地去享受希望,付賬後是現實,收銀機彷彿就是分隔了現實及夢想世界的彩虹橋。
西裝褸是近年買得最多的衣服,也一直渴望擁有一件能夠令我外形更加俊朗的皮大衣。聖誕節時,跟 K 逛了時裝店,所有貨品都看來價廉物美,但其實是被抬高了價錢後再割價而造成的假象。仔細一想,最後也沒有掏腰包。在付出跟收獲不相稱的大前題下,幸福就是需要懂得放棄。奈何人並非天生的節儉,渴望跟放棄不成比例,所以家中的玩意有多無減,『荷包』也不常見得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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