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時,N 已經起程遠赴英國去了。認識 N 的日子不太久,說起來,其實連一面之緣也欠奉。她是我一位舊同事的朋友,起初她是來跟我『介紹朋友』的,但奈何那位『朋友』竟然比我還要忙,一時身在台灣、一時身在美國、一時又去了馬來西亞。N 為免我的『熱情』被冷卻下來,不斷來信跟我東拉西扯地說廢話。N 對朋友有一份熱情,我很是珍惜。幾星期前,她說要跟我聚一頓晚飯,卻碰巧我又為別的瑣事而忙,大家最終緣慳一面。臨行前,我有感而發,送了她兩句唐詩:『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意謂人生營營役役,就是連相聚的機緣也找不到,實為憾事。
這一年來,工作及課程都排得密密麻麻,推掉了許多好友的飯聚,也得罪了不少朋友。畢業後,不斷地在還飯債,包括承諾過的飯局、約見久未會面的朋友等等。還有,還有,朋友的餐館新張,我特地承諾過要幫他餐館的小菜拍一輯沙龍照作招牌,但餐館開業近一年了,我還未能抽空光顧過,不知他是否還當我是朋友。
這幾個月來,老朋友見面少,但間常會跟一班玩音響器材的朋友飯聚。因為我們每次聚會的目的不外乎是『酒』和『肉』,說是酒肉朋友也不為過。然而,前陣子心情惡劣,頭一批來關心小弟的就是這班朋友,他們對朋友其實是充滿熱情的。
近日,因小事而去找一位朋友飯聚,他竟然反問:
『為什麼要找我吃飯?』
『找朋友吃飯也要理由?』我奇怪地答。
『那不跟你吃飯要不要理由?』
他到底還算不算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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