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聽過張學友的「當愛變成習慣」後,開始對人生有了新的看法。其實,不只愛情,當所有興趣變成習慣後,都會覺得乏味,更差一點的是變成了職業。
我在美國的家住得頗遠,離紐約市五十里外的新澤西州郊外,那裡巴士渡輪地鐵等,一概欠奉。從前每天上下班便要開兩個多小時的車,開車頓時變成了習慣,查實本人跟一般的男孩子沒分別,一樣熱愛車,但住了兩年新州後,開車卻成了苦差。
這次的紐約探親團,頭號討厭的是久違了的早車去、晚車返,也成了當然的柴可夫司機。試過某次飯局過後,十時半開始一個接一個的送返香閨,自己回到家裡卻已是零晨一時半。另一次是剛到步的第二天,不敢奓望有朋友開車來荒山野嶺來探望,唯有冒時差(渴睡)的風險開車出城、耍著醉拳開車回來,說來還是討厭開車。但話說回來,有職業司機可以開著四天的貨車不停來往東西岸(coast to coast),除非他們對車有濃厚的情意結,然後相比他們,我還是較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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