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不合

根據一項非正式統計顯示,導致戀人分手最常見的原因是『性格不合』,不論他粗暴得像孫悟空的金剛棒、還是她纏繞得像悟空頂上的金剛箍。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雙方分手的因因怨怨是是非非,抖出來像黃頁電話簿一樣厚。總之一言難盡,不如來一句『性格不合』,當事人自然心知肚明,和平分開。只是一對戀人在感情上產生了矛盾,並不會純粹因為性格上合不來,也許是大家對愛與被愛的標準有異,她因為愛你才每天跟你喋喋不休地唸經,而他則認為每天早出晚歸賺錢養家才算是愛,兩塊幸福的拼圖合不成一塊,最終分手收場,典型的性格不合。

那麼是否事前認同了一個標準後,雙方便能夠和睦共處呢?根據朱自清先生的《論標準與尺度》裡提及,標準是模糊及不能量化的,他高、矮、肥、瘦、叻、勁、正,完全是憑感覺判斷的,所以必須先有尺度才能量化標準。簡單來說,妳說他忙,他卻說妳要求高,這便是典型的尺度問題。但因為尺度本身可以放寬或收緊,尺度也不會是既定而不能變的,可以因人、事、時間、地點之別而互相作出遷就。和諧之道就是避免面對感情問題時企硬、堅持對方來認同自己,不如先想一想可否把尺度放寬一下、多加一點包容呢?

環顧眾多『性格不合』的個案,導火線往往不是尺度上未能夠達成共識,而是根本不會達成共識,例如他說民主是還政於民,她卻說民主是『人民有飯食』;他說公投是英式民主的公投,她卻說那是台獨式的公投;他說『一人一票選特首』是民主,她說那是分裂國家的舉動;他說向歐美講解政制發展有利外國人了解香港,她說那是漢奸賣國;他說高官偷步買車是『衰格』,她卻說那是『高尚情操』。在『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擁護』這個大前提下,她,真的難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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