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老家附屬的商場逛一會兒,或許會碰上一兩個眼熟的名人,大多是半紅不黑的演員。在銀幕背後,他們跟我們分別不大,衣著隨便、逛超級市場、搭巴士、嘆茶餐廳等,不同的是,他們所到之處,免不了到處受人指指點點,然而他們對此早已處之泰然。習慣了?不,只是逆來順受罷了,老大的墨鏡像膏藥一樣遮掩了半張臉龐,外露的器官顯得木無表情,人家的注目禮,莫說要微笑道謝,就是連嘴角也懶得去翹一下。
演員卸妝後的生活,都只是一些高不成低不就的角色,沒有貶意,只是戲裡經常演的是一些舉世難尋的極端人物,其一是靚仔、有錢、有學識及古道熱腸的小白臉,其二是流落異鄉並染上頑疾的窮書生,其三是『奸到出汁』的大花面,但戲外還是跟你我一樣過著平常人的生活。戲裡戲外,絕不能混為一談,搞不好會弄成精神分裂,偏偏我們對二三線演員不甚體貼,總是記不起某某的真正名字,唯有移東就西地給人亂蓋身份:『佢咪係邊齣戲裡面做衰人o個位o羅。』自此遺臭萬年,嗚呼哀哉。
人生不像戲,戲裡演了奸角,留了壞印象,下次去演一個好人好了。觀眾總是善忘的,難怪以《英雄本色》成名的李子雄都可以改邪歸正。 然而,人與人的相交卻往往簡單直接,名字之後總會附上一個印象,隨便挑一個半生不熟的朋友,他是誰?可能是品味出眾的帥哥,也可能是那次約會時放了一個屁的混蛋。大意地給朋友留了一個壞印象,不知那一天才可以平反,這叫『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對一個人信任,單純地因為那個人沒有 欺騙過你,假若一天你慣常光顧的茶餐廳,給你喝了一杯鹹的奶茶,敢擔保以後每次光顧那裡的奶茶時,必先用舌頭點一下才喝。』 — 見《原諒》
某朋友害得閣下失業、債台高築,還來無聲恐嚇,今天他像是洗心革面了,還要求一個平反的機會,但要原諒這個人談何容易,那一天才可以對他改觀呢?十年廿年卅年?香港人一般都胸襟廣闊,不記仇,但要跟阿董伯做 friend,還是先清還了大家的負資產債項後『先有計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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