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在 Thread 上讀到一條有趣的問題,謂香港幾乎每天都會看見的『邨』字是否香港獨有?這個問題很惹人思考。相同的字在國內及台灣等地只見『村』字,沒見過『邨』,在第一代的中文字庫大五碼中,亦沒有收錄『邨』字,只有在後期的增補香港字庫中才出現。引述字典說:『「村」、「邨」二字既無別,標準字體又從俗以「村」字為正字,故可收「邨」字為其異體。』1也就是說,『村』及『邨』實為同義,正寫為『村』,『邨』屬異體。
然而,翻查古籍2,漢字最早出現的並非『村』子,『村』的本字實為『邨』(),《康熙字典》解曰:『从邑从屯,經史無村字,俗通用。』,『屯』就是聚居的意思。至於『村』字,最早出現於東漢中期3,其實當時漢字對於聚居地有仔細分類,《漢書.食貨志》曰:『在野曰廬,在邑曰里。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鄉,萬二千五百戶也。』當時『鄰』、『里』、『族』、『鄉』皆有嚴謹界定,一條『鄉』至少要過萬戶,比一『族』人的規模還要大。『村』這個字要到東漢中期才出現,當時屬『邨』的異體字,後來逐漸在唐詩出現,看來『村』字在唐宋年間才開始普及。《字彙.邑部》云:『邨,聚落也。徐鉉曰:今俗作村,非是。』意思是『村』本來是俗字,不過在習非成是之下,『村』今天變成了正字。然而,再仔細點看兩字字型,『邨』及『村』其實亦有分別,『邨』乃从邑,邑是都城的意思;而『村』卻从木,意解在野。『村』『邨』二字雖然同指聚居之地,但卻有城鎮及鄉郊之別。
既然『村』字已在唐宋年間開始普及,那麼為何港英政府會在千多年後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興建的廉租屋以古字『邨』去命名?難道是《尋秦記》的項少龍穿越到了古代再回來配上一個『村』的本字?有一說法是當時港英政府裡的文官為區分城鎮裡的『邨』及鄉郊的『村』而用上兩個不同的字。這個說法聽來合理,若然屬實,當時那位文官可謂國學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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